
问:毕业论文的一审二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 答:一审二审终审梁搜是法院审案子的说话,毕业论文是初稿二稿和终稿,就是你核渣闷写好了之后交导师修改,不改个几次导师不会让你过改弯的。
- 答:都写论文了,让人笑话的。一审:你的初稿御磨弊发给指导老师,他游扒帮你批改后反回你。二审:你把一审后指导老师返回镇族的进行修改后,再发给指导老师。终审不用说了吧。
问:一审与二审的区别
- 答: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性质不同;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历侍;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桥旅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裁判方式不同;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审理期限不同;《敏烂凳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 答:1、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是终审程序罩胡孝;第一审程序则是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是初审程序。
2、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但尚未发生效力的裁判而发生的,第一审程序是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
3、程序的目的与任务不同做简。第二审程序的目的与任务,是检查、监督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纠正第一审裁判的错误,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第一审程序的目的与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纠纷。
4、审理的对象与内部结构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原则上限定在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之内,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为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物稿据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
5、裁判生效的时间与条件不同。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通过上诉的方式声明不服。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除依法不得上诉的以外,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上诉期间届满各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裁判才开始生效。 - 答: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1、对碰昌一审的判决或裁配吵枯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2、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3、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暂时培洞想到这几点,应该还有......
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下达调解书的,当事人事后反悔,也不能就调解书进行上诉。这就是法官积极促使双方调解的原因,避免了二审被改判的风险,同时还能尽快结案。 - 答:第一, 审级不同。
第二, 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
第三, 任务不同。
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轿局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
第四, 适用的程序不同。
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
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
扩展资料: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
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
按其不同程度,分别辩数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闭灶让所应当适用的程序。
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参考资料:
问:一审与二审的区别
- 答: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巧宽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3、任务不同。4、适用的程序不同。5、裁判的效力不同。
一、可以实行一审终孝山亮审的案件: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二、一审终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
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法律依据:唯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